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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中医医院深入贯彻学习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

时间:2017-06-23 10:43 发布人:黄秋实 浏览:

  6月22日,昌宁县中医医院189名职工在医院综合楼报告厅开展深入贯彻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以下简称《中医药法》)培训会议。院长杨永军担任授课教师,主要针对云南省卫计委5月份组织的全省中医医院《中医药法》培训要点在全院范围内开展贯彻学习。这是医院继今年2月份邀请昌宁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综合监督执法所所长张志贤到医院开展《中医药法》全员培训后的第二次《中医药法》全员培训。再次全员培训,旨在深化医院全体职工学法悟法明法,依法执业。

  “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授课开始,杨永军援引了明朝政治家、改革家张居正的治国理政名言。他强调《中医药法》2016年12月25日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自2017年7月1日起施行;他还强调法律的生命与权威在于实施,维护《中医药法》的生命,捍卫《中医药法》的权威是中医院职工的责任与义务,中医院职工务必勤学、勤思,修好《中医药法》这门必修课,精准掌握法律内涵,实现“法之必行”。强调结束后,他从《中医药法》历史地位、立法背景、法律结构、指导思想和总体思路、立法亮点、重要规定、贯彻实施7方面作全面贯彻学习。着重从《中医药法》明确了中医药事业的重要地位和发展方针、建立了符合中医药特点的管理制度、加大了对中医药事业的扶持力度、明确了中医药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权力和义务、加强了对中医医疗服务和中药生产经营的监管、加大了对中医药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6大立法亮点和《中医药法》的法律名称、中医药管理体系、中医药服务的基本要求、中药保护与发展、医疗机构炮制中药饮片的备案管理、中医药师承教育、中医药学术传承项目和传承人等20方面重要规定作阐述。

  培训结束后,医院党总支书记张会美提出昌宁县中医医院作为昌宁县中医药事业的龙头引领医院必须率先学习好《中医药法》,她要求各科室、各党支部要利用好科务会、三会一课制度组织学习好《中医药法》;个人要合理利用好休息时间自学好《中医药法》实施的意义与要点;医院办公室与医务科要通过医院微信公众平台推送、宣传材料发放等多方式多途径在全县范围内宣传《中医药法》。